西藏文化自治 文化滅絕與去族群化
文:侍建宇.東京中央大學政策文化總合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達賴從主張西藏擁有「完整政治自治權」,退讓到要求「文化自治權」的改變,依照時序,大致具體可分為3個起始點;第一、1987年的華盛頓五點和平計劃與1988年史特拉斯堡建議,這個時期的自治是中國政府承擔外交國防,而內政完全依法由民選西藏政府主持,並逐漸把西藏轉換成和平中立區,解放軍撤退;第二、1992年蘇聯與東歐共產政權瓦解,期待中國發生骨牌效應,達賴這個時期堅持大藏區高度自治主張,然而之後看到中國並沒有被亞洲金融危機拖垮,反而更加快速興盛,而國際支持達賴與自由西藏運動的聲音愈來愈徒具形式,立場於是轉變;第三、達賴在2003年公開接受西藏現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但迴避「不可分割」的字眼),焦點移到文化自治權限上。
事實上在1999年西藏流亡政府就曾經認真思考與北京政府進一步妥協,原則政制上同意中央有指派黨委的權力,而西藏行政首長則必須民選,但如果中央有充分理由,理論上仍有權罷免民選首長,同時亦表示西藏可以接受類似香港一國兩制的安排。流亡政府之後更退讓,只要求西藏應該擁有精神與文化自治權,具體來講就是要求達賴可以常駐布達拉宮、可以自由進出中國與探訪藏區各地、對佛教經文出版有完全自主權、對重要活佛轉世靈童有認定選擇權、對藏區寺廟住持有完全的任命與監管權。這樣的要求在務實政治的計算裏,在西藏特殊政教合一的傳統氛圍裏,文化與宗教根本很難與政治作區分,而且雙方缺乏信任,又沒有立即需要妥協的壓力,當然不會達成任何決議。
「難符合文化滅絕標準」
西藏314暴力事件與伴隨奧運聖火全球傳遞的抗議行動,對達賴來說就是要求文化自治權未果的延續,就是中國在西藏進行「文化滅絕」(cultural genocide)所導致的反動。在西方世界的思考結構裏,「滅絕」馬上令人聯想到二戰時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殺,雖然煽情,在國際宣傳上卻是很容易獲得同情。達賴批評近年大量漢人入藏是中國政府人口轉移政策,可是事實上大多只是流民隨覑經濟開發湧進藏區城市,鮮鮮進入郊區;批評藏區計劃生育政策;批評文物破壞與盜賣;批評強迫僧人接受政治教育影響佛教功課;批評雙語教學政策使得只操藏語的藏人無法公平競爭,漢化就成為趨勢;批評經濟任意開發不僅影響自然生態,還帶來賭博、妓女、毒品氾濫,社會精神價值崩潰。這些種種指控從國際關係史與國際公法角度其實很難符合文化滅絕的標準。
西藏的文化政策內涵或有爭議,地方幹部質素導致日常推動上或有瑕疵,但是很難就此論斷中國政府故意暴力強迫藏人捨棄傳統生活習俗。北京政府頂多在政治上激烈詆譭達賴,寄望轉移藏人的政治效忠(當然成效也有限),但是相對於日本當年在台灣推動去族群化(ethnocide)的「皇民化」運動,相去甚遠。
現代化過程本來就會有一些負面效應,而西藏現代化現實上必須通過中國為媒介進行,達賴與流亡政府把所有負面效應歸罪於中國其實並不恰當。中國反駁達賴的文化滅絕論是想要回到過去封建農奴制,當然也有曲解原意之嫌。雙方這樣缺乏誠意的指控,就算勉強在國際社會壓力下進行對話談判,也很難看出短期之內會有任何實質進展。
延伸閱讀
關於文化滅絕在亞洲與西藏的討論,可參見:
Cultural Genocide and Asian State Peripheries
編者:Barry Sautman
出版:Palgrave Macmillan/紐約

